老婆管錢老公外遇、老闆出錢?
【聯合報╱記者劉時均/台北報導】
2013.01.07 04:56 pm
徐姓男子外遇吳姓女部屬,任職同家科技公司的徐妻聽到流言,要丈夫交代;徐以為妻子已知悉他婚外情細節,認為「坦白從寬」,不但承認外遇六年,還說陳姓老闆每月給他十萬元「養小三」,嚴控丈夫收入的徐妻氣得情緒崩潰送醫。
徐妻控告丈夫與吳姓女子妨害家庭,也告陳姓老闆「幫助通姦」;但因陳已死亡,吳女否認與徐發生姦情,台北地檢署認為全案除了徐的自白外沒有其他證據,處分三人不起訴。據了解,這對夫妻目前已離婚。
徐姓男子與妻子婚姻瀕臨破裂,他一直想與妻子和好,但徐妻在外聽到一些流言蜚語,去年四月要丈夫坦白,作為和好條件。徐以為妻子知道他所有事情,自白婚外情。
徐妻一時不敢相信,質疑家中的錢都是她管,丈夫怎麼有錢「養小三」。徐寫下自白書,表明陳姓老闆每個月替他支付包養費,兩人還另外買名牌首飾、包包及手機給吳女,前後花了約七、八百萬元;吳女購屋的一百萬元頭期款,也是陳老闆支付。
徐妻發現老闆竟是「幫凶」,情緒崩潰送醫;之後提告指控陳姓男子每月提供十萬元給吳姓女子,讓吳女與丈夫從二○○三年到二○○九年間,在美國、上海等地發生性行為,三人涉嫌妨害家庭。她還要求勘驗吳女剛生的嬰兒是否是丈夫的孩子。
徐姓男子出庭表示自己過去做錯事,現在講出來是要還給妻子一個公道。吳女則否認與徐發生性行為,稱兩人到上海等地出差時都分房睡,工作應酬太晚,陳會給他額外獎金;她說,二○○八年她就離開公司出國留學,回國後到陳的另一公司工作,並在去年初結婚。
徐的律師稱徐已把所有和吳女去過的地點等細節講得很清楚,「比照重大刑案在處理,真的很有誠意」,但徐妻仍堅持提告。
檢方調查,全案除了徐的自白,沒有相關證據佐證徐和吳女發生性行為,即使MSN等通話紀錄顯示徐與吳女有親密對話,也只能證明兩人關係匪淺。陳提供徐包養吳女的原因不明,三人關係令人匪夷所思;吳女已結婚,應不致於影響告訴人婚姻,徐自白的動機與目的,有可疑之處。
【2013/01/07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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