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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暴分居硬上妻莽夫判刑37

 

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3414上午6:10.. .

 

 

〔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/台中報導〕賴姓男子見妻子裸睡,一時興起想嘿咻,妻子不肯並用雙手掐住他的脖子,賴男嗆:「妳最好有膽掐死我,這是夫妻之間應盡的義務!」性侵得逞,賴男事後相當後悔,法官考量他已獲妻子原諒,判處有期徒刑37個月。

 

判決書指出,賴姓男子因涉及家庭暴力,賴妻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,並在外承租公寓自行居住。去年8月間,賴男透過管道得知妻子住處前去找她,趁公寓其他住戶外出時潛入,進入妻子的房間。

 

賴男看見妻子在床上裸睡,要和她發生性關係遭拒,妻子要他立刻離開,賴男不願離開,作勢要打她,還將她壓在床上,賴的妻子用雙手掐住丈夫的脖子,沒想到賴男說道:「妳最好有膽掐死我,這是夫妻之間應盡的義務!」

 

後來妻子力氣用盡無力反抗,遭強制性交得逞。事後,妻子打電話向友人哭訴並報警,賴男被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。

 

地院審理時,賴男對自己的行為相當後悔,法官也考量他已獲得妻子原諒,2人還維持夫妻關係,並未因此離婚。但強制性交罪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,法官認為賴僅因一時性慾衝動而性侵害自己的妻子,就此犯罪情節來說,尚非罪大惡極,若是判處加重強制性交犯罪的最低刑度7年,並不符合罪刑相當性及比例原則,因此減輕其刑,只判他有期徒刑37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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